中共黔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22
来源:黔西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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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十二届黔西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1月18日,第八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原房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4日,第二巡察组向原房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及时。
整改措施:完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整改成效: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主动学习意识,及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上,体现在“两个维护”上,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上,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问题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措施: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整改成效:因机构改革,现房管局为住建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一次,学习及研讨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内容,中层以上干部参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学习研讨。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6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
问题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重视不够。二是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意识不够强。
整改措施: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作为干部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预案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预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
整改成效:一是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2021年4月7日,住建局召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暨2021年安排部署会议,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强化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2021年6月,局党组专题听取了意识形态领域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建立《中共黔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共黔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化解工作预案》,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问题四: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部分“三重一大”决策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违规研究下属企业职工工资待遇。三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分工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二是认真区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三是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所有业务及股室由党组成员分管。
整改成效:因机构改革,2021年3月8日后,房管局在住建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按住建局党组规定提交“三重一大”议题申请表,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决定,涉及行政事项的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研究决定。对班子成员职务变动的,已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调整领导分工相关事宜,并行文明确领导责任分工,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问题五: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由房管局出具工作联系函到民宗局对接宗教场所相关事宜。二是对已收回的天主教房产同民宗局对接,如确属天主教教产,则完善移交手续,签定移交协议。
整改成效: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力度,积极完善天主教房产移交手续。2021年3月7日,房管局出具工作联系函到民宗局对接天主教房产相关事宜,民宗局在复函中明确:一是已由贵州墨学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丈量,并于2021年3月2日出具了勘测报告。二是黔西天主教会已于解放前将该房产典当,故该房产不能认定为黔西天主教被占用房产,但经与实际产权人充分协商后,该房产移交黔西天主教教务管理组接管,移交房产占地面积26.08平方米,建筑面积26.08平方米。三是该房产由我局移交给民宗局后,再由民宗局移交给黔西天主教教务管理组管理使用。2021年6月17日,我局已与民宗局签定房屋移交协议书,完成了该房产的移交工作。
问题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商品房预售存在较大金融风险。
整改措施: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巡查力度,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擅自收取群众购买房屋定金或认筹金的,按程序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
整改成效:加大了对各预售项目的巡查力度,每周对各房开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已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的7个项目下达了商品房违法预售责任告知书,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售楼部张贴公告,提醒群众不要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目前,莲城金街、国博城等房开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问题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今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时,必须由党员领导干部主持。二是重新调整班子分工,由党组成员分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认同、坚守政治标准、突出政治功能,做到事事严、时时严、处处严,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担当有力。2021年4月7日,住建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问题八:报账审核把关不严, 资料不规范。一是先出差后审批。二是报账资料前后矛盾、逻辑混乱。
整改措施:一是将该问题作为“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内容,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对报账资料填写不符合实际的坚决不予以报销费用,对于已报销费用的,由财务室认真核实,情况属实的,通知相关人员完善报账资料,今后坚决不允许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四是举一反三,对财务报销问题再次清理,凡是不符合财经制度的,一律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房管局已将该问题作为“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内容,于2021年3月26日在干部职工会上对涉及先出差后审批的3名同志和报账资料逻辑混乱的1名同志进行通报,并对财务报账员和涉及的4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加强对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的审核,对报账资料填写不符合实际的坚决不予以报销费用,并加强举一反三,彻底对差旅费报账资料进行清理。
问题九:违规发放就餐补贴。
整改措施:一是由财务室负责将原房地产交易中心2020年2月份所发放的就餐补助全部清退。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对于房管局2020年2月份所发放的干部职工就餐补助一并清退上缴财政,做到应清尽清,应退尽退,以后凡是不在单位指定就餐点就餐的,就餐补助一律不予发放。三是对涉及到的业务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将原房地产交易中心2020年2月份所发放的就餐补助3496元全部清退上缴。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将房管局2020年2月份所发放的2736元就餐补助也一并清退,清退款项已上缴国库。三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本单位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问题十:违规使用工作经费,交易中心在住房交易面积测绘方面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关于违规使用工作经费的问题,停止使用财政局拨付的该笔工作经费,并将剩余8.64万元缴回国库。二是2020年12月30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已改制为融建房地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黔西金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测绘业务参与具有测绘资质的平台公开竞争,由市场自主选择测绘公司开展房地产交易面积测绘。
整改成效:一是关于违规使用工作经费的问题,房管局已停止使用财政局拨付的60万元工作经费,截止2020年9月,房地产交易中心剩余预算安排资金27.5万元,财政直接调减18.86万元,其余交易中心用房产管理局工作经费发放企业员工工资的8.64万元,已经退回国库。二是原房地产交易中心(现为融建房地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测绘业务采取市场自主选择的方式,经委托人委托并签订测绘合同后进行测绘,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行为。
问题十一:对房屋维修基金及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由物业管理股加强维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审核制度审批维修资金,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金凤小区报销使用维修基金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情况报告报相关部门。二是严格按照《黔西县房产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公租房(廉租房)动态跟踪管理的通知》(黔县房管〔2020〕29号)要求,加强对公租房(廉租房)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一律按要求腾退。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已加强了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审核制度审批维修资金,相关人员已对金凤小区报销使用维修基金事宜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已报有关部门,对违规报销的维修资金已按资金使用程序归还。二是严格执行《公租房分配管理及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政办发〔2018〕108号)要求,已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13户住户清退出廉租房,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公租房的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公租房的保障效益。
问题十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今后非党领导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不做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2月9日,住建局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作了对照检查发言,非党领导班子成员列席民主生活会,未做检视发言。
问题十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若根据会议内容确需非党领导同志列席会议的,非党领导干部不作发言、不领学党内有关精神。二是支部书记代表支委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按要求开展评议考核。
整改成效:2021年以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支委成员召开,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支部相关工作,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等内容,因房管局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故未设党小组,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2021年3月16日,房管局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已向党员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并开展了评议考核。
问题十四: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驻村干部虚报驻村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财务室将所有涉及虚报的驻村补贴认真清理核算,做到应清退费用全部清退上缴国库。二是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作为虚报差旅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对涉及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举一反三,对财务报销问题再次清理,凡是不符合财经制度的,一律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已将所有涉及虚报的驻村补贴认真清理核算,关于房管局2名干部违规报销的472.5元差旅费,已全部清退上缴国库;关于原房地产交易中心2名职工违规报销的500元差旅费,已退缴回交易中心账户。2021年3月26日,房管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要求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清查类似问题,确保按时、彻底整改到位。并对涉及虚报差旅费的4名同志进行通报,对涉及虚报差旅费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问题十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仍然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财务核实涉及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报销凭证,认真进行清理核算,做到应清退费用全部清退上缴国库。二是认真举一反三,由财务人员再次核实驻村人员报销凭证,对存在超标准报销费用情况的,一律按程序清退上缴。三是对涉及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整改成效:2021年3月26日,房管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要求全体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时、彻底整改到位。关于原交易中心1名职工超标准报销的1760元差旅费已清退缴回交易中心账户,并对该同志及财务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彻底清查类似问题,严格加强对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的审核,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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