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6-11
来源:黔西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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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7月3日,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编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3日,第四巡察组向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巡察反馈会召开后,编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迅速成立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制定了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整改问题列出清单,确保5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涉及的责任领导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未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学习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通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1章的内容分章节组织学习。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和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宗教事务条例》。
2.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有差距,用以结合实际指导实践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入脑入心。二是在会上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尤其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撰写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材料做到认真检查校对,坚决杜绝出现表述不完整和各种错误的现象。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方面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2019年8月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毕节试验区工作,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基础”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在今后工作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疫情防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新冠肺炎严防严控“暂缓举行各类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规定,强化风险意识,做到疫情期间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针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室务会讨论通过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事规则、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通过召开室务会进行讨论,对原有制度及时认真清理,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对2014年制定的《个人重大事项和个人收入报告制度》等23个制度,经研究予以废止。三是召开室务会对从网上下载的《党风廉政定期报告制度》进行废止,对2019年党建工作制度汇编里的13个错乱、重复、过时的制度按规定废除后,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制度。四是对2019年“三个大兴”工作中制定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等制度,因与2018年的内容完全相同,且不切实际,予以废止,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制度。
3.针对“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民主议事决策,涉及到机构编制、资金使用、干部人事、评先选优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在会议上经过充分讨论和表决再通过,要求综合股相关同志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针对“担当作为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及时与铁石乡党委、政府对接,将1万元资金用于青杠坝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该村购买了环境卫生整治工具和相关物资。
(三)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形式主义时有发生”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的问题。
(1)针对“责任不明确,重要文件未经主要领导签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室务会研究,在2020年的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规范单位各类文件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公文办理的程序规范办理各类公文,综合股按程序及时将相关文件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发,认真做好文件安排事项的跟踪落实。
(2)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资料不实,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及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反馈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材料必须认真检查校对,分管领导必须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杜绝资料不实和造假等问题。
(3)针对“常态化约谈落实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约谈,充分发挥约谈警示教育作用,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工作纪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约谈,2020年9月以来约谈领导干部3次,通过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约谈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工作中做资料搞应付,造假、抄袭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会上要求干部职工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领导班子成员严起,从全体干部抓起,切实纠治抄袭下载、补资料应付检查等形式主义问题,做实做细做规范党建资料,稳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坚决杜绝做资料搞应付,造假、抄袭和不规范等问题。
(2)针对“材料撰写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全体干部举一反三,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改。二是在干部职工会上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切实加强对撰写材料的检查校对,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杜绝材料撰写不严谨等问题。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黔西县县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黔县财〔2019〕3号),并严格执行,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二是通过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对违规多报的差旅费及时进行清查清退。截至目前,违规报销差旅费涉及人员已按要求清退1050元,已上交国库。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严格出差审批,对差旅费报销严格审核把关。
4.关于“超标配备办公用品,采购询价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物资采购的有关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价格标准,严格按要求进行询价,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二是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要求在今后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询价,规范购置办公设备,切实增强节俭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室务会明确,严格规范单位报账程序,要求会计人员规范票据审核,不得将不规范的票据报账,分管领导切实认真负责,坚决杜绝签错发票现象。
6.关于“执行文件规定有偏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黔工总字〔2018〕12号和黔工总字〔2015〕7号文件精神,要求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二是将违规发放给两名退休人员价值各500元的纪念品按原价清退完毕。三是对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有效杜绝报账不及时的问题。
(四)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多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法规和文件,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先组织学习,让每个党员干部知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按照上年查找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整改落实,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会后及时按要求对召开会议情况进行通报。巡察反馈以来,我办共召开了5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三是切实加强对各项会议资料的审核把关,直接明确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力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2.关于“党支部选举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在工作中严格规范党支部选举,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选举,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各项会议资料,确保不出错误。2020年支委补选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选举,选举出了支委委员。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坚持刀刃向内、举一反三,在室务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上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贯彻。二是在2020年11月2日的室务会上研究决定免去一名股长。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召开室务会会议研究,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行文任命,进一步提高单位选人用人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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