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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6-11

来源:黔西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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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424日至615,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93日,第二巡察组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院于202093日收到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薛卫东亲自部署,要求严格根据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提示清单抓好整改落实,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根据方案和清单认真抓好为期3个月的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院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94日,党组书记、院长薛卫东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讨论,并下发〔202048号专题会议纪要,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薛卫东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负责日常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不及时、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班子带头以更高的标准以上率下、一以贯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全院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党支部支委班子带头学习,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等相关篇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会前三天印发学习资料,要求参学人员认真落实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的学习要求,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及时督促进行补学,学习笔记和记录要求详实四是加强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教育及时、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五是立行立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内容要求干警自行深入研读,对重点学习的内容要求部门次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部门集中学习都要做详细记录,记录文件简要内容、领导对文件的解读及贯彻落实意见等。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法院对理论学习的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会议召开前三天印发学习资料,按照开展自学不少于90分钟认真进行理论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在学习过程中,凡能够提供全文学习的附学习全文,坚决杜绝简要式、提纲式传达学习,同时加大对学习强国APP的学习考核力度进一步统一规范集中学习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结构,确保记录客观全面详细。进一步注重学习实效,督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人员围绕主题学习重点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制定学习教育计划,转变学风,深入传达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研讨,引导广大干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初心使命;对重点内容集中学习时,不仅原文传达文件精神的内容,还要对文件精神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发言,营造学习氛围在每年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计划,至少一次明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在2020年第三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学习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政治自觉,不不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时跟进学习意识形态最新的文件及讲话精神,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书记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审查学习内容,严格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杜绝以业务研究替代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记录质量,全面客观记录,不多记、少记、漏记,确保学习记录和学习实际相一致。 

3.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治觉悟。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各支部时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党的建设总要求,严肃、认真地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抽查各支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确保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责任,严格各项工作责任追究,保证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院进一步提高认识,院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讨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形成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将意识形态工作入年初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 

(2)针对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签订《意识形态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2021年,针对院庭长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压实压紧主体责任。

(3)针对舆论引导工作存在不足,风险评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同时要求在办理案件、开展重大工作前进行风险评估;开展意识形态暨三同步工作培训,提高全院干警风险意识及预防处理舆情的能力 

(4)针对未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通报本单位半年或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按要求发布了两期《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通报》。

5.针对有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并严格执行;加强对规章制度的落实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6.针对疫情防控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我院于20201111日再次发通知,机关堂食中餐实行错餐制,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综合办公室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是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检测进出人员的健康码和体温,严格人员管控,严控集体活动,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应急准备,注意自我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二)关于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毕节市委办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每年上专题廉政党课不少于2;二是按照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的方案》(黔县法党〔202015明确的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针对管党治党不严格,纪律执行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审判业务庭、各人民法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以公民身份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的资格审查力度有效防止无代理资格的人代理案件或参与诉讼。二是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诉讼法》对诉讼程规定的要求,严案件质量关。三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推进约谈常态化,做好岗位风险排查,严肃处理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政治部加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大对办案人员教育管理力度和对违纪人员的惩戒力度,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真正达到处理一人警示全院的效果。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打折扣的问题

(1)针对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以,白条入账,凡食堂接待及重特大案件开庭时发生会议费,均按实际发生金额到税务局开具发票报销,所报款项汇入食堂专用账户。 

(2)针对报账审核把关不严,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向县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毕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财经纪律制度。从2020年开始,我院已严格执行出差费用以及飞机票必须在当次出差中同时报销,不得再单独报销机票二是对我院2017年脱贫攻坚时期,租用车辆保障下乡脱贫攻坚工作人员,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车合同,报销租车发票存在报销资料不规范的问题,我院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财务报账资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报账标准的,一律不给予报账严格防范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对大额经费支出必须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附相关施工合同及验收等相关手续才报账。   

(3)针对出差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毕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毕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去向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长严格把关,进入报账程序后,由财务室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格区分车出差与不派车出差标准,一张差旅费报销单只能填写一次出差,报销单上必须写全出差人信息并分类列支。 

(4)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对财务工作重视到位,树立起正确的财务意识,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对法院工作顺利运行的重要性。将财务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共部署,严格按财务管理要求办事按相关制度认真审核,规范使用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针对超额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第二巡组对我院巡为契机,结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历年来财务卷宗进行逐一排查,对虚报冒领差旅费及出差单上出差地点不相符的报请政治部,责令报销人员退回差旅费后上缴国库。 

4.针对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向县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相关财经纪律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项目采购;由采购询价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原则开展采购工作。三是对于项目采购,严格按采购管理要求办理,不断适应采购管理新要求,不触高压线不打擦边球四是加强采购制度建设,规范采购工作流程和环节,细化采购管理规则。五是对项目先实施后备案的情况,我院严格按照先备案后实施项目的程序立即整改。 

5.针对诉讼退费管控不严,存在截留、挪用、侵吞等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诉讼退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向县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法院案件受理费退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财经纪律制度。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法院案件受理费退还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诉讼费监管机制,严控廉政风险。 

(2)针对诉讼退费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诉讼退费制度建设,规范诉讼退费工作流程和环节,完善日常诉讼费退款、案款支付等工作流程。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诉讼退费工作环节的监管。加强诉讼退费公开,保证诉讼退费工作透明性,保证民主监督渠道的畅通,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由政治部调查核实后,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避免制度流于形式。 

6.针对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第二季度民商事工作例会上已经进行通知,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慎重把握以裁定方式驳回起诉,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等具有上诉权的裁定书由分管院领导把关;二是通过在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群中对不得在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规定进行通知,充分利用了微信业务讨论群及时有效通知到每一个员额法官。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对决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围绕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领导作用

(2)针对存在主要领导事先定调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并附意见,经党组书记审核后,由政治部做好前期议题收集、资料准备、会议通知、制作议题单等筹备工作,明确专门记录员具体负责党组会议专题记录,规范党组会议发言顺序,严格实行按照党组成员职务由低至高的顺序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杜绝口语化或肢体化发言;完善党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充分体现讨论过程和决策程序。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辣味不足、蜻蜓点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及时提醒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既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三是要求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 

3.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谨、不认真、不正常的问题。

(1)针对党支部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学习心得等网络下载的问题。

整改情况第一党支部于2020922日召开支部大会,出现问题的支委委员在支部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支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年度思想及工作总结相互抄袭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扭转党员干警思想偏差,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纠正应付差事、马虎、不认真等错误行为。 

(3)针对组织生活会会务资料上支部书记前后不符,且无支部书记剖析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同时责令相关人员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并作批评教育 

4.针对党务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格,资料存在造假情况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资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二是各党支部对自身资料进行自查,总支对各支部党建资料进一步审核、检查;三是出现相关问题的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并进行严格批评教育。

2针对支部换届资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总支已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党务工作制度的学习,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务工作制度,并责令涉及资料造假的支部书记、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大会上作检查。 

(3)针对未如实报告党小组成立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学习,加强各支部对党建工作制度的掌握,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 

5.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研究党员发展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严厉批评;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三是各支部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重新自查,总支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审核及检查;四是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培训,开展了整治理论测试,提升全院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五是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在党员发展程序存在问题的预备党员,已严格作为党务问题进行调查并处理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4614021 ;邮寄地址:贵州省黔西文化路法院政治部收;邮编:550500;邮箱:qxxrmfy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