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戒毒所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2-24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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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9月29日至12月2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黔西县戒毒所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戒毒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县戒毒所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政治自觉、政治担当,对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迅速成立以监所管理中心第二党支部副书记、县戒毒所所长代云亮同志任组长,戒毒所教导员李昌海、戒毒所副所长秦兴任副组长,戒毒所全体民警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有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1)针对“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书面向县公安局机关党委申请成立独立的党支部,2020年3月18日,县局机关党委下发《中共黔西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和撤建党支部的批复》(黔县公党〔2020〕13号),6月11日成立了由戒毒所、拘留所、关爱医院组成的监所管理中心第二党支部,按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班子和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二是建强支部阵地,第二党支部成立后,新建党员活动室1个,积极发展党员1人,召开党员大会2次,召开支委会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讲党课1次;
(2)针对“用所务会代替党组织会议讨论评选优秀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各项党内议事程序,规范党内组织工作。
2.关于“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涉及重大项目采购、基础工程建设、人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均在召开会议研究过程中坚持其他班子成员先发言先表态,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策,每一次重大会议均如实记录备查。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结合《黔西县公安局2020年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方案》中重点学习内容制定了戒毒所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领导讲话、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集中开展理论学习5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次;二是坚持督促全体民警辅警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加强自主学习,按月向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报送学习积分情况全体民警月积分均达到450分以上;三是以考促学,组织民警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和复习,戒毒所全体民警全部通过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政治理论考试。
(二)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4.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监管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存在发言材料雷同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监所管理中心第二党支部成立后,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严格会前对发言材料审核把关,确保党内活动严肃有序。
5.关于“‘三会一课’未正常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戒毒所负责人已向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党员大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二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及时从县局公安内网主页“党建工作”专栏下载学习资料,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2次,开展讲党课1次;三是认真按照县公安局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完善并报送各类资料图片,规范建立档案,第三季度党建工作考核未被扣分。
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近3年来戒毒全体党员自觉按时缴清党费;二是督促2016、2017年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补齐党费,汇总后及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目前已全部缴清并保存相关佐证资料备查;三是把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情况纳入党员评先选优范围,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按党员积分制扣除相应分值,目前未出现被扣分情况。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7.关于“党内学习教育存在做资料应付的形式主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戒毒所负责党建工作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起草资料的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员大会上作通报批评;二是配强党建工作业务人员,监所管理中心第二党支部成立后,通过会议形式指定3名党性意识强、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负责党建工作业务,有序推进各项党内学习教育等工作;三是实行党建资料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党建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8.关于“财务收支、代管资金未全额纳入公安局财务统一核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对相关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把2020年监管对象劳动收入全部按照上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三是监管对象个人财物统一由县公安局纳入管理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接受广泛监督。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9.关于“常态化约谈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戒毒所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培训,2020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已到戒毒所对具体工作进行相关指导1次;二是根据本次巡察整改方案,对提醒谈话对象涉及的具体问题分门别类开展了谈话,确保了谈话提醒的实效性;三是严格对4至6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7月以来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及“手”“腿”“嘴”等方面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的人员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7-4616110( 戒毒所座机电话);邮政信箱:黔西县莲城街道办事处老鸹河社区黔西县强制隔离戒毒所,邮编:5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