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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纪委监委:为受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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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反映市委党校原总务科科长进某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进某收到一份来自黔西市纪委监委澄清正名的函。

今年以来,黔西市纪委监委根据省、毕节市关于处置诬告陷害和开展澄清正名的要求,通过联合审查、集体研商、综合评估等方式,严格按照程序筛选澄清对象,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形式,向澄清正名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发函,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撑腰鼓劲,帮助其正确看待被失实举报问题,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已对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应,市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宣传、受理办理与澄清正名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从源头上减少失实举报。通过编印信访宣传折页、进村入户下访等方式拓宽信访宣传渠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正确有效行使监督权利,树立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为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努力实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仅能及时主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帮助他们卸下‘包袱’再出发,也能更集中、更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信访举报知识,树立检举控告正确导向,培育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黔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