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在行动|被公款“买单”的党费
日期:2022-08-18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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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7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精彩推荐
“为了图方便,就用办公经费替党员缴纳党费,原以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都怪自己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谈到自己受处分一事,毕节市黔西市素朴镇百花村党支部书记袁某后悔莫及。
事情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2020年9月,黔西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百花村展开直接对村式巡察。 “2017年至2019年,现金记账本中怎么会出现4笔缴纳党费的支出记录?”巡察组人员在翻阅百花村财务现金日记账本过程中发现了异常记录。 经与该镇组织办初步了解,村党支部收缴党费只需造册统计、按月上缴组织办,不用计入村委会现金日记账,这让巡察组人员顿时警觉起来,随即对此事进一步展开核查。 “你们村的党费多久收缴一次?都是通过什么方式收的?” “那你看看现金日记账上的这几条的记录是怎么回事?”巡察组开门见山的询问。 “村里部分外出务工的党员经常联系不到人,一到收党费的时候就让人‘头痛’。”面对巡察组的质疑,袁某交代了实情。 原来,百花村农民党员较分散,还有部分党员在外务工,袁某为了方便省事,几个月才收缴一次党费,对没有及时缴纳的党费,袁某就自行决定先用办公经费垫付,等后期收到党费后再用来冲抵办公经费。由于每年为外出农民党员缴纳的党费金额并不大,袁某就没有把催缴党费的事情放在心上,以致于一直有4笔用办公经费垫付的党费没有追缴回来,支付记录仍然“躺”在账本上,涉及金额共计487.5元。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岂能公款‘买单’?” “利用几百块办公经费替党员交纳党费看似‘小问题’‘无关痛痒’,实则折射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缺失,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 “你作为村党总支书记,不仅未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反而利用办公经费垫交党费,这已经触犯了纪律‘红线’。” 巡察组组长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病源,并和袁某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心谈话。 经过批评教育后,袁某惭愧地低下头,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当即表示会尽快追回替交的487.5元党费。 随后,巡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向黔西市纪委监委移交了该问题线索。同时,向素朴镇党委和百花村党支部反馈相关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及时清退用公款交纳的党费。 经查,因袁某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1年7月,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问题暴露出的基层党组织管理教育存在“宽松软”、党员个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巡察组下发问题清单,督促素朴镇党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检自查,并在镇村两级党员大会上点名通报该案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