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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日期:2019-06-28

来源:黔西县纪委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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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月26日,黔西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水西派出所民警马旭在服务群众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8年1月1日14时许,林泉镇林泉村四组村民周某某在杜鹃街道商业街口一商店门口被扒窃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案件发生后,周某某立即向水西派出所报案,当天值班民警马旭仅在值班记录上作简单登记,并未及时受理、立案办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马旭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文峰街道田坎社区干部陈松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12月,文峰街道田坎社区干部陈松为精准扶贫户王某某交合作医疗参合费代开收据并负责登记合医本。因陈松未将王某某户四人登记,导致该户王某2017年10月生病住院没能报销。2018年4月,陈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杜鹃街道乌骡坝社区居委会委员潘兴智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问题。2014年12月,杜鹃街道乌骡坝社区居委会委员潘兴智负责贫困户毛某某退出贫困户评估评分工作。在评估工作中,潘兴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未实地入户走访贫困户毛某某的情况下,坐在办公室根据自己日常对贫困户毛某某家庭情况的印象进行评分,错将贫困户毛某某受损严重房屋评为安全住房,致使该户错退。2018年4月,潘兴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观音洞镇副科级干部吴健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问题。2018年1月15日,观音洞镇副科级干部吴健在调解处置民丰村村民陈某某与张某某两家矛盾纠纷时,在电话中使用不文明语言对陈某某儿媳王某进行辱骂;同年1月20日,吴健在与观音洞派出所民警熊某某通话陈述陈某某、张某某两家发生矛盾有关情况过程中,吴健再次使用不文明语言对陈某某进行辱骂,并复述辱骂陈某某儿媳王某的话语。2019年3月,吴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拦路虎”“绊脚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服务群众敷衍了事、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上述问题的查处,体现了县委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责任担当,树牢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体现在党内生活和服务群众工作中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黔西县纪委县监委)